新田科技城|300公頃地予創科發展或直接向企業批地 設人才公寓

May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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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屆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概念,當中包括在新田一帶建設「科技城」。政府公布,已擬備新田科技城的建議發展大綱圖,面積達627公頃,當中300公頃預留創科發展,命名為「創新科技園區」,料可提供達700萬平方米(即約7,534萬平方呎)樓面面積,相當於17個香港科學園。政府表明,會在法定規劃上「容納更廣泛的准許用途」,即用途可隨時轉換為研發、產品開發、大規模生產、人才公寓以及其他相關設施。當局又指,未來會以公開招標形式以外的方法批地,即直接向「合適的企業」批地發展。

當局亦提出「人才公寓」概念,預計予10%的創科員工入住;而創科以外的土地,將圍繞擬建的新田站興建,2031年起提供約5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

上屆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概念,當中包括在新田一帶建設「科技城」,並將連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提供合共300公頃的創科用地。(資料圖片)

政府在2021年發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中,提出了新田科技城的概念,位於北部都會區的「心臟地帶」,毗鄰深圳皇崗和福田的創科區域。當局指,新田科技城可以成為「創科發展集群的樞紐」,與深圳產生協同效應,並協助香港發展「南金融、北創科」的新布局。

政府今日(18日)公布建議發展大綱圖,連同 87公頃的落馬洲河套地區,新田科技城的總發展面積達627公頃,大致由「創新科技園區」和「新田市中心」組成。

新田科技城的總發展面積達 627 公頃,大致由創新科技園區(黃褐色部分)和新田市中心所組成。(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截圖)

創新科技園區大部分位於新田公路 /粉嶺公路以北,創新科技園區及落馬洲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將合共提供300公頃的創科用地,可供應7300多萬平方呎的總樓面面積,相當於17個香港科學園,當局形容與深圳300公頃的深圳創新科技區相若。

政府透露,會在法定規劃下提供「彈性」,容許土地有多種用途,亦考慮採用非傳統的批地方式,即不會經過公開招標程序,便直接向「合適企業」批地。其中,土地用途可讓不同創科階段變更,包括研發、產品開發、大規模生產、人才公寓以及其他配套設施,推動更完善的創科生態系統。在有需要時,可通過行政手段,例如透過批地文件等施加必要的限制,例如在用作創科生產的同時,是否允許和允許多少人才公寓單位,但亦要預防濫用,例如在創科用地上不合比例地用作私營房屋用途。

創新科技園區將由兩條有過境功能的主要鐵路覆蓋,一條是擬議中的北環線支線,通往未來實施一地兩檢的皇崗口岸,於洲頭附近和落馬洲河套設有新的車站;另一條是現有的落馬洲支線,設有落馬洲站。根據目前規劃,首批未平整的創科用地預計可於2024年下半年提供,隨即展開工程,預計於2026年完成土地平整。當局指,在新田科技城範圍以外但毗的擬議「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將為創科樞紐「提供獨特的濕地景緻」。

新田公路/粉嶺公路以南的「新田市中心」,圍繞擬議中的北環線主線新田站而建,將由2031年起提供約5萬個公營和私營房屋單位,大部分位於新田站的 500米步程範圍內。新田市中心擁有公共和社區設施,當局形容可以「自給自足」,當中包括「標誌性的文化及康樂樞紐」、另有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和休憩用地網絡,亦可以為在創新科技園區工作和區內居住的人士提供日常生活支援。

新田科技城採用了較高的發展參數,當中公營房屋用地的住宅地積比率為 6.5倍,而創科用地的最高地積比率亦高達6倍。當局表明會保留區內的原居民鄉村,整個創新科技園區和新田市中心將合共創造16.5萬個或以上職位(包括 120 000個或以上在創新科技園區的職位),預料連同在港深創科園提供的5萬個職位,可以改善新界區內的「職住平衡」,降低區內居民往返傳統市區的公共交通負擔。

港府擬建設新田科技城,首階段發展將涉及新田公路 /粉嶺公路以北一帶,包括創新科技園區所在地,預計可於2024年底起收回土地。(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截圖)

Source: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