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令|法官質疑對協作者效力 押後至下周五裁決

July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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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具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並有侮辱國歌之嫌,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這曲以任何方式播放。高院法官陳嘉信早前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份,之後陳嘉信法官在上訴庭被指有兩案涉嚴重司法抄襲。案件今(21日)改由法官陳健強處理,並對禁令對協作者的加表示質疑,他聽畢律政司代表的陳詞後稱,明白需要儘快處理是次申請,但他需時考慮,把案押後至下周五(28日)頒布決定。

法官陳健強質疑律政司現在申請的禁制令,似乎與現行法例重疊,又關注禁令會否對協助者有效力。

律政司指歌曲被誤認成國歌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即使國安法實施後,《願榮光》依然廣為流傳,甚至因為某些事件再次流行,例如歌曲誤被當成國歌、去年9月英女王逝世有人演奏純音樂版等。若某人知悉禁令而仍協助他人違令,同樣屬損害司法公正及阻撓禁令目的。余續指,若某人知悉禁令而仍協助他人違令,同樣屬損害司法公正及阻撓禁令目的,也可被視為違反禁令。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人。

律政司在今年6月5日入稟,並在同月12日作初步聆訊,當時主理的法官陳嘉信指,本案並未列出被告身份,要求律政司釐清。律政司之後把禁令內容上載至政府網頁,供公眾查閱,又指欲抗辯的人,可於7月14日前,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律政司同意報道引述此曲獲豁免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曾表示,對禁制令表示關注,擔心新聞業者報道時受到影響,並透露欲以利害關係的一方加入抗辯。律政司日前回覆,若法庭批准禁制令,將同意加入保障記者的豁免條款,記協亦發表聲明,將不會列席聆訊。余今亦在庭上重申,新聞報道引用此曲,可豁免民事責任。

鄒幸彤申請加入抗辯被拒

早前有傳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欲以被告身分介入案件,鄒今並未現身法庭。代表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今有到庭,但未准坐在律師席,只能在法庭的公眾席旁聽。據了解,鄒以個人名義入紙申請存檔文件,但遭法庭登記處拒絕。鄒後來透過李志喜申請抗辯,遭律政司反對,亦被法官陳建強以鄒不符資格為由拒絕。

禁制形式包括旋律及歌詞

律政司申請臨時禁制令的文件中指出,《願榮光》這曲具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有意將它混淆成香港特區國歌,亦會令人聯想到香港特區是一個擁有自己國歌的獨立國家,且有意圖侮辱國歌之嫌,認為這曲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有關煽動、協助及教唆等罪行的條文。故要求法庭禁制以任何方式,包括在網上、廣播、表演、刊登等,傳播這曲的旋律、歌詞、組合或任可改編版本,並禁制任何作出相關行為的人,亦包括明知而容許他人干犯這行為,亦會受到限制。

2019年社運期間,經常有示威者在活動中唱出《願榮光歸香港》。(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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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禁制32條Youtube影片

律政司入稟時又列出32條要求禁制的Youtube影片,當中包括不同語言版本的MV、純音樂影片,以及「二次創作」作品,例如「香港國歌 願榮光歸香港」、「《願榮光歸香港》 中樂合奏及合唱團版 MV 」和「《願榮光歸香港x肥媽有話兒》 大戲版」等。

聆訊轉由另一法官處理

案件第一次進行聆訊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嘉信處理,他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份,並把案件押後至今天。隨後陳嘉信被揭在處理兩宗侵權案涉嚴重「司法抄襲」,其中一案的裁決,更被指有98%內容與原告陳詞相同,該案已下令交另一法官重審。司法機構網頁在本周初顯示,本案改由高院法官陳健強處理。

案件編號:HCA 855/2023

過去一年接連發生數次播錯國歌事件。(詳看下圖)

▼2023年2月28日 香港冰球隊在波斯尼亞參加世界冰球錦標賽播錯國歌▼

▼2022年12月1日 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播錯香港所屬國歌▼

▼2022年11月14日 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第二站韓國站播錯國歌▼

▼2022年7月23日 香港對戰湯加片段字幕寫錯國歌名稱▼

Source: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