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鯨魚|海洋公園:新傷口面積及深度較大 胃無海洋垃圾

August 0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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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水域本月中出現鯨魚,至昨日(7月31日)在牛尾海發現鯨魚屍體,其後運至西貢萬宜水庫西壩,並在今早開始解剖及採集樣本。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午(1日)到萬宜水庫西壩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專家會面,並在約4時半聯同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及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會見傳媒。謝展寰多次否認反應慢或參與慢,重申漁護署及海洋公園早已介入,但設立禁船區走程序要數以月計,所以一直觀察,以及驅離觀鯨船隻。

祝效忠透露,鯨魚新傷口面積及深度較大,胃部無海洋垃圾。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中)不認為漁護署反應遲緩。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梁肇輝(左)及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右)一同見記者會。(盧翊銘攝)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對於香港水域該布氏鯨死亡感到十分惋惜,為了解具體死亡原因,漁護署聯同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進行解剖。初步發現鯨魚身上出現新傷口,進行化驗,是否導致死亡原因。他指,今次事件反映對於野生動物的對待不是太適當,大家觀光可能會傷害鯨魚。

謝展寰表示,已於7月中收到報告,漁護署已立即聯同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研究引領鯨魚離開香港水域,並徵詢內地專家、本地保育團體專家意見,認為驅趕鯨魚離開可能會嚇了牠,物理上拉牠也會造成傷害,所以繼續觀察。漁護署其後已作出勸喻,但效果不好,又指曾研究設立禁船區,法例程序較為複離,不認為漁護署反應遲緩。

未來如何避免,四方面工作可以做:一、加強公眾教育;二、將來制定迅速及有效處理方案;三、參考海外做法,為鯨魚作出保護;四、檢視法例改進的地方。

謝展寰指法例上檢控技術上有困難,如何搜證亦較為複雜,漁護署很努力監察事態發展,但發覺不是太簡單,專家有不同意見,唯一同意就是不要郁,視乎情況,將來會研究檢視法例擴大漁護署的權力。

▼8月1日,海洋公園專家在西貢萬宜水庫西壩解剖布氏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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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展寰認同有需要加強是公眾教育,對於漁護署有沒有責任,他稱不應該簡單以歸究責任,大家教育不好需要改進,目前不適宜太快有結論。對於設立禁船區,他指法例有限制,走程序要數以月計,因為鯨魚周圍走,設禁船區有困難,強調需要法例支援。

謝展寰指,漁護署與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已一早採取行動,不認同是慢,但經驗應該要更多,有改善空間,不認同相關部門於今次事件上的角色上較為被動。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梁肇輝指,一開始有鯨魚報告,已聯絡水警,海事處以及海洋公園保育基金,一直以來緊密合作,《觀豚指引》整體上適用於觀鯨,但鯨魚體型較大,船隻距離的調整,是修例方向之一,有需要更加詳細的機制及指引予相關人士知道。被問及署方是否應該要有統籌角色,他回應指,大家都是商討後分工合作,「唔係話邊個統唔統籌」。

▼7月31日 游入西貢鯨魚(布氏鯨)魂斷牛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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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肇輝指,收到發現鯨魚的報告之後,署方已日日馬不蹄想辦法保護鯨魚,對於設立禁船區的建議,署方經徵詢保育團體及海洋公園,鯨魚出沒的水的區域很闊,禁止整個水域有難度及影響相當多水上使用者。署方及後集中鯨魚經常出沒的兩大區域進行密集上巡邏,勸喻區域內的船隻離開,看見措施有效,出海觀鯨船隻減少。署方會與專家檢視現有做法,研究設立預案及應變機制及《觀豚守則》。

對於深圳過往亦有例子設立禁船區,梁肇輝指,是否適合設立大範圍區,包括鯨魚的生活範圍,否則只能有折衷的方法,如署方所進行集中管理,驅離指定範圍內的船隻。他表示,鯨魚屍體會用作標本,骨骼會用以科學研究及公眾教育工作。

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表示,已取樣本研究,新傷害位於背鯨前方,面積及深度較為大;已打開鯨胃部檢查無海洋垃圾,估計為年幼鯨魚,海洋公園已取樣本,有機會要將部份樣本取至外國化驗有沒有病變。他指,過去擱淺個案大多為船隻撞擊、病變成魚網纏擾造成,海洋公園有需要或再回萬宜水庫西壩採樣。

香港海洋公園保育基金總監祝效忠認同,加強教育是需要,認為藉今次事件,每個人都應思考如何與野生動物鯨豚共存,又提及個人行為不但影響野生動物,亦會影響自身安全。他說,明白市民對於鯨魚好奇會想觀看了解,但很多事可以做,未必需要分享鯨魚的出沒位置。

▼7月31日 游入西貢鯨魚(布氏鯨)魂斷牛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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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 西貢水域發現一條鯨魚在水中暢泳▼

Source: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