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片瘋傳|疑抱小童駕駛貨van掟彎 大律師:成人或犯危險駕駛罪

August 0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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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今日(1日)在facebook群組上載一段短片,顯示一名男子抱着一名小童,在一個停車場內駕駛輕型貨車(貨van),其間小童似坐在男子大腿上,雙手曾經扭軚「掟彎」,看過片段的網民怒斥男子犯法,着他「唔好害人」。大律師陸偉雄接受《香港01》訪問指出,若片中小童未滿10歲,則不會有任何刑責,但抱着他駕車的成人有可能觸犯危險駕駛罪,而在停車場內行事不屬抗辯理由。

網上流傳影片,顯示1輛「貨van」(輕型貨車)於停車場內揳車罅行駛,仔細一看竟發現司機位上疑有1名男童坐於成人腿上,雙手扭軚操控車輛。(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陸偉雄解釋,本港法律假定10歲以下的青少年沒有能力產生犯罪意圖,故若片中小童未夠10歲,即使他確實是無牌駕駛,亦不會被檢控;假如該小童已超過10歲,而未夠16歲,便屬「少年犯」,一般來說可被檢控,但案件會在兒童法庭處理;如果他已達16歲或以上,便會在成人法庭被控告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罪。

陸偉雄提及,有些父親會「貪得意」抱着孩子駕車,形容此行為「好危險」,因為此舉會妨礙司機的駕駛動作,阻擋視線及阻礙司機控制車輛,屬嚴重的危險行為,一經定罪有可能被判處即時監禁。同時,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的定義,停車場亦屬道路的一部分,故「在停車場內駕駛」不可被視為抱着小童駕車的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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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片中男子抱孩駕車的行為,會否構成疏忽照顧兒童?陸偉雄指出,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成人與小童一同犯罪並不屬疏忽照顧兒童的一個類別,故相信涉事男子被控疏忽照顧兒童的機率較低。

另有網民問及,是否不論汽車有否「着車」,把小童放在駕駛座均屬犯法。陸偉雄則表示,若汽車引擎已關掉,且車是靜止,便不算是在行駛當中,未有足夠證據顯示犯法;相反即使車已停定,但只要引擎開着,便與正式駕駛沒有分別,司機均算是正在掌控(in control of或in charge of)該部車。

另外翻查資料,容許兒童或其他無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有可能觸犯容許他人無牌駕駛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涉事片段中的成人可能已觸犯危險駕駛罪。(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涉事片段當中,一名小童與一名男子一同坐在貨van司機位,貨van在停車場內行駛並曾「掟彎」,男子與小童均曾操控軚盤。上載片段的網民質疑男子「咁樣同個孫仔操車」,並指貨van「行車時太過近其他車」。片中清楚見到涉事貨van的車牌,拍片者表示是今日在荃灣麗城花園停車場時租車位範圍拍攝,又稱已就事件報警。有網民質疑片中人「以為好好玩,點知犯左法」,行為是害人害己,並有網民在留言標籤香港警察facebook,希望警方跟進。

Source: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