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立法會暴動案 王宗堯劉頴匡等12人判囚54個月至82個月 兩涉案記者判罰款

March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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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樓於2019年七一遭示威者衝擊佔領、並闖入會議廳,藝人王宗堯、民主派初選案被告劉頴匡及鄒家成等共14人被控暴動等罪。

劉及鄒等8人早前承認暴動罪,王宗堯等4人經審訊後暴動罪成,另有2名涉案記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成。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於西九龍法院判處王宗堯監禁74個月,兩記者罰款1000至1500元,其餘被告入獄54個月20天至82個月。

李官今判刑時,引述王宗堯(45歲)求情信指他為人善良、樂於助人,同意辯方指王沒有暴力行為,在現場只逗留約5分鐘,但逗留時間短非有力求情,暴動... [1454 chars]

Source: 星島頭條